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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部署操作指南——聚焦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要求

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部署操作指南——聚焦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要求

一、总则

1.1 目的
为规范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(以下简称“监测装置”)的部署实施,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及国家能源局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提升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,支撑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,制定本操作指南。

1.2 适用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发电厂、变电站(含开关站、换流站)等厂站电力监控系统内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选型、安装、配置、调试、验收及运维管理。

1.3 编制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
- 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5号)
- 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4号)
- 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》
- 《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》
-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

二、部署准备

2.1 现状调研
部署前需全面调研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结构,包括:

  • 系统拓扑与网络分区(安全I区、安全II区、管理信息区等);
  • 关键业务系统清单(SCADA、EMS、AGC/AVC、继电保护、安控系统等);
  • 现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(防火墙、入侵检测、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等);
  • 通信协议与数据交互关系(IEC 60870-5-104、IEC 61850、DL/T 634.5104等);
  • 厂站供电、机房环境及机柜空间条件。

2.2 方案设计
依据调研结果编制监测装置部署方案,方案应包含:

  • 部署位置与接入方式(旁路镜像、串接、代理等),确保不改变原有系统网络架构及业务连续性;
  • 监测范围界定(资产发现、流量采集、日志采集、安全事件采集);
  • 与上级调度监控中心(或国家安全系统监控平台)的数据通信方案,采用加密通道上传告警与监测数据;
  • IP地址规划、端口配置、时间同步(NTP/北斗)等;
  • 冗余与可靠性设计(双机热备、掉电保护等)。

2.3 设备选型
监测装置应满足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认证要求,优先选用通过电力行业专项检测、符合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》的产品,并具备以下基本功能:

  • 网络流量采集与异常行为分析;
  • 设备资产自动发现与指纹识别;
  • 安全日志采集与关联分析;
  • 恶意代码检测与告警;
  • 违规外联、非法接入监测;
  • 数据加密上传与本地安全存储。

三、部署实施

3.1 安装要求
- 机柜安装:监测装置应安装于电力监控系统专用机柜内,确保接地可靠、散热良好、供电冗余(双路UPS);
- 网络接入:采用旁路镜像方式时,从核心交换机镜像端口获取流量;采用串接方式时,需具备bypass功能,严禁影响生产控制业务;
- 物理防护:机柜加锁,钥匙专人管理,防止未经授权的物理访问。

3.2 网络配置
- 管理地址配置:监测装置管理口应接入安全管理区,与业务网络逻辑隔离;
- 采集口配置:根据监测范围配置采集口IP及镜像策略,确保全流量或关键流量可见;
- 上传通道:与上级监控平台建立专用加密通道(如IPSec VPN或国密算法),仅允许必要端口和IP通信;
- 访问控制:严格限制可访问监测装置的身份与权限,启用强身份鉴别。

3.3 策略配置
- 资产基线:导入厂站电力监控系统资产清单,建立合法资产基线,开启非法接入告警;
- 行为基线:根据历史流量学习正常通信行为,建立异常行为检测模型;
- 告警规则:配置针对电力专用协议(如IEC 60870-5-104、IEC 61850)的异常指令、非法操作、越权访问等告警规则;
- 日志审计:开启本地日志记录,并上传至上级平台,日志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;
- 时间同步:配置与北斗/GPS或厂站时钟源同步,确保事件时间戳准确。

3.4 系统联调
- 与厂站监控系统联调:验证监测装置接入后不影响SCADA、保护等业务正常运行;
- 与上级平台联调:验证告警、心跳、资产等数据能正确上传,且符合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接口规范;
- 模拟攻击测试:通过模拟报文注入、异常流量、非法外联等,验证监测装置检测与告警有效性;
- 性能测试:在满负荷流量下验证装置处理能力与丢包率,确保满足技术规范要求。

四、验收与上线

4.1 验收条件
- 部署方案、配置清单、测试记录等文档齐全;
- 监测功能、告警功能、上传功能全部正常;
- 连续稳定运行72小时以上,无影响业务的故障;
- 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。

4.2 验收内容
- 功能验收:资产发现、流量监测、日志采集、告警上报、报表统计等;
- 性能验收:吞吐量、并发连接数、告警延迟等;
- 安全验收:设备自身安全加固、访问控制、数据加密、审计日志;
- 合规验收:满足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部署的政策要求。

4.3 上线运行
验收合格后,监测装置正式接入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体系,纳入7×24小时安全监测,并按调度要求定期报送安全态势数据。

五、运维管理

5.1 日常运维
- 每日检查装置运行状态、告警日志、上传通道状态;
- 每周分析告警事件,及时处置真实威胁;
- 每月生成安全监测报告,上报厂站网络安全负责人及上级调度。

5.2 策略优化
- 根据告警误报和漏报情况,定期优化检测规则和基线;
- 在厂站系统改造、设备变更后,及时更新资产基线及监测策略。

5.3 应急响应
- 制定监测装置相关应急预案,明确告警确认、处置、上报流程;
- 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时,按《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》要求,第一时间向公安、能源监管及调度机构报告;
- 保留原始日志和取证数据,配合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机构的调查溯源。

六、安全保密

  • 监测装置涉及的厂站网络拓扑、IP地址、设备信息等属于敏感信息,须严格保密;
  • 运维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,操作须通过堡垒机审计;
  • 数据上传须采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加密算法,严禁明文传输;
  • 未经批准,不得将监测数据用于非国家安全监控服务用途。

七、附则
本指南由厂站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,并定期开展演练与培训,持续提升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,为国家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提供坚实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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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05:18:21